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酒园区新增原酒产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保健酒园区新增原酒产能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酒园区新增原酒产能项目
2)建设地点:吕梁市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3)总投资:49836.77万元
4)建设内容:谷壳筒仓及清理发放车间、1#酿酒车间、2#酿酒车间、3#酿酒车间、锅炉房、总变配电室、维修车间、2#分变电室、办公楼、充电棚1~4、厂区道路、绿化工程等;购置白酒酿酒设备及相关公用工程、安全、消防等附属设施。占地面积约152295㎡。建筑面积约82978.91㎡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樊继孝
3)联系方式:0358-722974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
1)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号园梅源商务14层
3)邮编:030006
4)联系方式:0351-8371347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