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ERP粉碎、制曲生产执行前端业务系统推广
文件编号:ZLZX招【2023】1041号
一、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对ERP粉碎、制曲生产执行前端业务系统推广进行竞争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
二、本次谈判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内容:实现ERP生产执行前端业务系统在中国汾酒城曲料粉碎、制曲业务的推广应用,包括车间组织管理、数据管理、订单管理、派工管理、生产投料管理、生产报工管理、报表统计分析管理等功能。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工期:5个月;
5、服务期:9个月;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组织;
2、近三年(2020.12-至今)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投标人须具备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材料;
4、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1、凡有意参加者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材料,材料齐全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上午8:00-下午6:00。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③ 近三年(2020.12-至今)企业业绩证明资料;
④ 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材料
⑤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如授权,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整理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a6650726@126.com),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将以上资料及登记表同响应文件于谈判前一并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采购会议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采购会议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汾酒官方网站(https://www.fenjiu.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杏花村汾酒厂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358-722060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联 系 人:程泽晋、黄东、段振宇、孙远东、郭晓慧
电 话:0351-7077533、16634010108、18734130808
电子邮箱:a6650726@126.com